| 200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是奖励制度改革后实施的第一年,国家奖提高了奖励力度,设立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;减少了奖励层次,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别设立一等、二等两个奖励等级。
200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初评工作于6月底结束。
本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是在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》发布后首次进行推荐、评审,全国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国务院各有关部门、直属机构,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及有推荐资格的专家依照条例推荐项目884项。经过近千名专家认真评选,初步评选出200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330项,民用项目257项,其中,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3项、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7项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07项(其中:一等奖18项、二等奖189项)。
根据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为保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科学性、公正性和权威性,向社会公布初评结果,征求意见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决定:于7月4日在《科技日报》和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WWW数据库查询系统(http//db.sti.ac.cn),公布初评结果中的民用项目257项。涉及国家安全和国防专用的项目在内部公布。
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初评结果若有异议,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(邮编:100045,北京2143信箱)提出。 |